说完才后知后觉,脸颊浮出淡淡红晕:“我说话是不是太粗俗了?其实我没怎么读过书,初中毕业之后就去了职校,大专的学历也是半工半读混上去的……你会不会嫌弃我啊?”
楚凌淮可是王爷,与之相配的自然应该是大家闺秀,日常生活也该是弹琴吟诗,烹茶作赋,高雅的一塌糊涂,而不是像自己这样钻在钱眼里的粗俗女人。
现在是新鲜,谁知道以后呢?
楚凌淮却笑笑:“你以为我读书很多么?”
“啊?”
这是实话,堂堂楚淮王确实没怎么读过书,不是没条件,纯粹是他看见字糊在一片就头疼,在他面前念几句“子曰”催眠效果比灌他安神汤都好使。也就开蒙的时候老老实实读过几年书,后面去了军营,身边都是一群大字不识几个的丘八,十几年南征北战,就更没机会听人掉书袋子了。
所以真要比文化水平,他可能还不如林甜矜呢。
“那你会不会弹琴?会不会鼓瑟吹笙?”
“都不会。”
也就是礼仪看得过去,行止符合皇家典范,其它凡是跟高雅沾边的事物他都不感兴趣,虽然出身高贵,却本质上还是那种很符合刻板印象的武将。
林甜矜闷声笑:“看样子,以后你就是推翻了你皇兄,也当不了皇帝。”
楚凌淮淡笑道:“现在你知道我了,可不许嫌我粗鄙。”
不嫌弃不嫌弃。”林甜矜心说,你哪里粗鄙了,这叫英武不凡!
眼看天色渐晚,两个人吃完饭边赶着回酒店,正要打个滴滴,一辆出租车抢着停在跟前,打开车门,后座已经坐了俩人,说是拼车的。
“现在晚高峰,错过这辆你再想打车就难了。”司机满不在乎道:“反正顺道,走不走?”
“走。”
林甜矜坐在了副驾驶,楚凌淮则坐在后座。
“我现在最该买的应该是一辆车,再配一个司机。”林甜矜这么说着,低头开始摆弄手机。
张小亮发来条短信,用的却是余树的口吻,说自己的伤恢复的很快,已经可以正常行走了,昨天回了超市看店,店里一切正常,就是有个喜欢用鼻孔看人的家伙来店里,说是什么……配货?我就把收银台边上的那些益达绿箭杜蕾斯之类的口香糖都给他了,卖了一千九百多块。
“余先生也真是的,说雇他当店员,他还当真了,看我回去就把他开除。”
突然!一把雪亮的尖刀突然横过来抵住了她的脖子!
竟是出租车司机!他一手持刀,一手握着方向盘,车辆极缓慢地行驶着。
匕首贴脸,刮起一层鸡皮疙瘩。
“别动!”
坐在后座的两个“乘客”也露出狞笑,拿出一副手铐晃了晃,其中一人道:“我知道你身手不错,自己戴上吧,不然林小姐这张漂亮的脸蛋可就要变成花脸猫了。”
楚凌淮咬牙,只得任人将他的手脚都牢牢拷住。
不知过了多久,出租车驶过繁华的街道,拐进了一条胡同里,路灯昏暗,连个摄像头都没有。
很难想象,全国首都、世界最发达城市之一的京市会有这种地方!
车停在一个窄门前,发出滴滴两声,不一会,门里走出十来个人,不由分说地把人拉出来,捆上粗麻绳,推搡着进了里屋。
屋里人更多,在这些人中,有一个熟面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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